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
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管理
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管理与服务范围
1、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批复或转发批复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
2、其它涉水项目和县区自办项目可由所在县(市、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权限监管。
3、招标人应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向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申请监督。
二、招标工作流程
1、办理CA证书。委托招标代理,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携相关资料至盐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四楼大厅办理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法人指定评委(个人)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项目及标段审核(招标报告)。招标人在 “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水利工程会员系统/项目及标段审核”填写项目招标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市水利招标办审核。
3、编制招标文件。从盐城水利网办事服务频道下载“关于使用省水利厅标准电子招标文件的通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填写项目法人自查表、招标文件审查纪要表提交市水利招标办。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凭CA证书在“…/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备案”提交招标公告(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等内容),审核通过后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6、投标报名数量查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是否达到3家。
7、开标前工作。查看澄清申请,上传补充通知、澄清函,在系统内提交抽取评委申请。
9、开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水利工程会员系统开标。
10、评标。评标专家组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评标。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代理在“…/交易平台/中标结果备案”提交中标候选人公示,审核通过后发布。必要时查验资料原件。
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结束并无有效投诉后,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制发中标通知书。
13、招标情况报告。招标结束后,整理招标情况总结报告报招标办。资料存档。
三、审核提交资料与审核要求
1、项目及标段审核
(1)项目批准文件。
(2)代理合同。(代理人员应熟悉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流程,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应的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分析核算的能力)
(3)项目分标方案。监理及20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分标,同类项目标段数一般不超过2个。
2、招标公告审核
(1) 招标文件项目法人自查表、审查纪要表(格式附后)。县(区)项目由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在项目法人自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2)招标公告。
1.明确项目规模或投资额;
2.资质类别和等级与工程内容及规模相适应;
3.业绩要求合理(门槛业绩50%左右,评分业绩可提高);
4.招标文件售价一般500至1000元/套;
5.不强制要求集中踏勘现场;
(3)招标文件。
1.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大致分差应与技术部分大致分差一般大致相当,技术难度较低的工程技术部分可降低;
2.大中型工程业绩与奖项加分一般不超过4分,中小型工程一般不超过2分,不应有针对特定对象的加分。
3、中标公示审核
(1)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总价,中标候选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等;
2.无效文件的投标人和判定依据;
3.评委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4.投标人评标得分情况(分项及合计);
5.拟定中标人。
(2)中标结果公示。
1.公示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价、中标工期;
2.如由招标人定标,公示定标原因及依据。
招标文件审查纪要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 |||
审查会议参加单位及主要人员: | |||
标段概况: | |||
主要审查内容 | 招标文件编制内容 | 会议审查意见 | 招标人 采纳情况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
分包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 |||
是否编制标底;最高投标限价 | |||
评标办法及细则 | |||
评标细则加分条款 | |||
其他内容 | |||
会议审查其他意见: | |||
会议审查保留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审查组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招标人会议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说明:
招标人法人代表(签字)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 标)招标文件项目法人自查表
序 号 | 编制要求 | 检查情况 | 检查人 |
1 | 实力与信誉是质量和进度的保障,应作为招标的首要考虑 | ||
2 | 招标文件应使用有关标准文本,列出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等管理要求 | ||
3 | 同类工程门槛不宜过高,业绩差别可在评分标准中体现(门槛业绩50%左右,评分业绩85%左右) | ||
4 | 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0%,宜为5% | ||
5 | 最高限价一般不应低于预算价或概算对应部分的95% | ||
6 | 投标保证金一般0.6%左右,可能存在围标情况时不超过2% | ||
7 | 招标人标底权重不得高于0.4,一般项目0.3或不设标底 | ||
8 | 评标标准与赋分细则中,商务部分大致分差应与技术部分大致分差相当,一般工程技术部分分差略小;不应有针对性加分项,应根据工程特点调整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目及分值(大中型工程业绩与奖项加分一般不超过4分,中小型一般不超过2分) | ||
9 | 人员分常驻与非常驻,数量要求应靠实;合同条款中应针对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和质量缺陷,订立可操作的处罚内容 | ||
10 | 项目法人应有专人复核工程量清单,避免遗漏或重复;总价项目应注明,无详图的房屋不能以面积招标,建议河道土方复测超招标图3%可调整数量;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可调价 | ||
11 | 门、窗、瓦、栏杆等质量、价格相差较大项目应注明规格、材料及质量控制要求, 避免以次充好情况的发生;地砖、装饰性灯具等少数材料可采用暂定价,并明确采购、结算方式;设备、器件可限定三至四个同档次品牌报价 | ||
12 | 施工用地范围及交通、供电等施工条件应交待清楚 | ||
13 | 项目法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市内招标一般工程邀请1~2名专家审查,重大项目召开会议审查 | ||
14 | 市内招标应要求投标人分管负责人当面签署“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 | ||
相比通用文本调整情况: | |||
项目法人负责人(签字): 项目法人(盖章): | |||
主管部门招投标工作负责人(签字): 主管部门招投标 监管机构(盖章): |